▲菲律賓馬尼拉。(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繼泰國免簽後,為落實「新南向政策」,外交部16日宣布,遵照行政院政策指示,於9月15日召開跨部會會議,邀請主責國安、警政、調查、移民管理、觀光及經貿等業務之相關機關會商,會中決議自11月1日起試辦菲律賓國民來台14天免簽證措施。
外交部指出,申請人須具備之條件包含,持有菲律賓普通護照(外交、公務護照不適用),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持有回程機(船)票或至下一目的地之機(船)票及有效簽證,其機(船)票應訂妥離境日期班(航)次之機(船)位。
同時,菲國民眾需經中華民國入出國機場或港口查驗單位查無不良紀錄。另,菲國旅客依規定需填妥入國登記表,並備齊旅館訂房紀錄或在台停留期間住宿地址及連絡人資訊,以利我國機場或港口查驗單位機動查驗。
外交部說,基於促進菲國人民來台觀光、洽商及增進兩國民眾交流,我政府決定試辦菲律賓國民來台免簽證措施,試辦期限至2018年7月31日止,屆時視成效決定是否延長辦理。此外,政府將持續促請菲律賓政府基於互惠原則,儘速同意予我國民免簽證待遇。
而為配合我國試辦菲律賓國民來台免簽證,菲律賓國民自本年11月1日起,將不再適用上述三項簽證便捷措施;依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菲律賓來台旅客於2017年1月至7月間達161,303人次,較2016年同期92,967人次增長73.51%。
不過,目前菲國仍給予台灣人民「電子旅遊憑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國人可於線上申獲該憑證並列印後持憑入境菲國,停留期限30天。
而菲律賓駐台代表巴納佑(Angelito Banayo)表示,很歡迎台灣外交部給予菲律賓國民免簽的決定,這應該能鼓勵更多菲律賓人造訪這處美麗的島嶼。
他指出,從2016年到2017年,菲國來台的人數有明顯成長,透過新政策,加上從馬尼拉搭機不用2小時,可以預期有更多菲律賓人來到台灣。不過,菲方並未提及是否會給台灣對等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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