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和朋友夜唱喝醉後,決定去養生館按摩。(示意圖/記者董美琪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19歲女子小美(化名)和朋友唱完歌,到養生館找魏姓按摩師按摩醒酒,不料她事後怒告對方指侵。檢方表示,監視器畫面聽到小美忘情的「呻吟聲」,且事後神情正常,因此不起訴魏男。
小美表示,她2016年9月和朋友到台北市東區夜唱時,因喝太多酒便決定到平時就有消費的養生館,找熟識的魏姓按摩師幫她醒酒。
她說,她選擇半身及腳部按摩,由於半身的範圍是肩膀到腰部,她便趴著接受按摩;期間,她被魏男按到屁股時並沒有太大的意見,對方還詢問是否要脫下內衣,她想說在別家也會脫,便照魏的話做。
▲小美指定熟識的魏姓按摩師幫她按摩,圖非當事人。(示意圖/翻攝pakutaso)
小美指控,內衣脫掉後,魏男便開始得寸進尺,除了強脫她的熱褲及內褲,還用手指侵入她的下體,並用她的手去握住對方的「小弟弟」,過程中還被威脅「不要叫」。
對此,魏男到案後辯稱,小美當天主動拉自己的手去摸她的下體,他受不了挑逗便詢問可否進一步接觸,經過同意後才脫掉小美的熱褲及內褲,並幫她「深度按摩」。期間,魏詢問小美是否不舒服,對方也回應不會。
魏男還說,由於小美當時不斷忘情地呻吟,他怕這樣的音量會影響到其他客人,便要求對方小聲一點,但當她滿意的付錢離開沒多久,卻帶著兩名男子來店內問罪。
▲檢方從監視器聽到小美2段忘情的呻吟聲,共74秒。(示意圖/翻攝pakutaso)
檢方指出,調閱養生館的監視畫面,除了看到兩人進入包廂的身影,還清楚錄到現場聲音,其中有兩段清楚錄到小美的呻吟聲,第一段持續36秒、第二段則持續38秒,呻吟的音量都忽大忽小,並在叫聲結束後8分鐘,小美神色自若地結帳離開。
因此,檢方從畫面及錄音檔採信魏男的說詞,認為證據不足,不起訴處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