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志宇被外界稱為是散打的「武狀元」,館長也力挺。(圖/翻攝于志宇臉書)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有散打「武狀元」之稱的武術教練于志宇,被控以手指性侵女學員。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于男無罪,理由是並無明確證據證明。檢方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宣判,上訴駁回,于男依舊無罪。
曾擔任電視台編導、全國武術擂台自由搏擊賽冠軍、9屆台北市自由搏擊冠軍的于志宇,業界稱他為「武狀元」,是散打高手。
前年7月,被控在道館練習時,邀女學員到辦公室看微電影,卻趁機侵犯女學員,親吻女學員胸部,並脫去女學員的衣物後,以手指「指侵」得逞。隨後于志宇還壓著女學員的頭,強迫進行口交。
全案直到女學員向其他教練訴苦,並且報警才曝光。不過于志宇強調,雙方是「你情我願」,也曾相約出遊,認為有可能有「進一步發展」才做出這樣的行為。而且,第一次口交時,女學員並沒有反抗,指交、口交都有徵得女學員同意,第二次口交,女學員拒絕,才沒再繼續。
不過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女學員學習自由搏擊3年時間,並非無能力反抗,卻任由于男脫去她的衣物,事後也沒驗傷,審理期間也未到庭,警訊期間也曾表示未遭強迫、「本來不打算主動報案」,等語,更坦承知道于有追求之意,只是沒有明確拒絕。
加上于男也曾傳簡訊給女學員「我以為那是妳想要的情趣。」法院認為無明確證據證明于男強迫,因此判決無罪。高等法院也維持一審見解,判決于男無罪。
于志宇曾擔任陸軍憲兵學校訓練中心外聘戰技教練、台大搏擊社教練,案發後皆已辭退。知名網路紅人「館長」更曾經稱于男為「他的師傅。」力挺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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