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例!3人登馬博橫斷求救「被罰18萬」。(圖/翻攝空中勤務總隊擔任搜救飛行員:吳傳浩臉書,下同)
社會中心/花蓮報導
南投49歲李姓、54歲彭姓男子及43歲蔡姓女子3人7日從東埔溫泉入山攀登中央山脈馬博橫斷,未依規定向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入園許可,也沒有領隊,結果因豪雨溪水暴漲,受困3天求救,17日由空勤直升機吊掛下山。花蓮消防局創全台先例,開罰3人18萬元,但他們這次幸運地不必負擔搜救費。
花蓮縣消防局14日獲報,李姓登山客一行2男1女於7日從南投東埔溫泉入山,攀登馬博橫斷,12日中午過花蓮卓溪鄉中平林道35K工寮後,再走3小時抵達林道24K育林橋大崩壁時準備過溪,因連日豪雨溪水暴漲受阻,3人便返回林道35K工寮避雨,等到救援。
3人受困3天,17日消防局請求空勤總隊,二度出動黑鷹直升機,3人在地上放置反光布吸引注意,終於吊掛成功,於上午9時飛抵瑞穗國中,3人坦承沒有依規申請入園許可。經查證,他們確實沒有入山證、也沒有領隊,並未辦理登山綜合保險,依國家公園法每人開罰3000元,以及上個月新頒訂的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每人再罰6萬元罰鍰,共18 萬9000元;另依規要求支付搜救費用。
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指出,花蓮縣為全國第3個通過登山管理自治條例的縣市,而這次的違規登山案件將成為全國第一件依登山管理自治條例開罰的案件。他說,3人是被空勤直升機吊掛下山,空勤隊隸屬中央政府,但中央並未訂定直升機出勤搜救收費標準,消防局也沒有產生加班費用,因此3人幸運不必負擔搜救費。
林文瑞認為,國內登山活動非常盛行,山域意外事故救援案件卻層出不窮,不只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進而不可避免的耗費巨額公帑,更因為山域意外事故的發生,致使許多家庭破碎,因此,無論是台中市、南投縣或是花蓮縣的登山管理自治條例,立法目的都是為了保障民眾於從事登山活動時可以提高自身安全。呼籲登山者在事前能完成充足的行前準備;至於擅自進入管制山域而發生登山事故的違規民眾,也將依規要求支付搜救費用,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而不是讓全民共同買單,國力窮於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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