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大學生在校園內會以腳踏車代步。圖為台灣大學的腳踏車雙層停車架。(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許多學校為了有效利用資源,會定期開放讓學生認領閒置、無主的愛心腳踏車。然而,國立清華大學顏姓女碩士2014年10月認領一輛腳踏車在校園內代步,沒想到卻遭同校的「女失主」提告侵占。
由於清大每年9月都會將整理好的愛心腳踏車開放讓學生認領,顏女2014年10月按照程序認領一輛腳踏車代步,今年8月正準備騎到實驗室上課時,卻被同校王姓女同學攔下。王女認出顏女所騎的腳踏車是自己遺失很久的東西,懷疑是對方侵占遺失物,氣得當場報警、提告。
▲就讀清大的顏姓碩士認領愛心腳踏車,卻遭同校女同學指控侵占遺失物。(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對此,顏女覺得很無辜並出示認領腳踏車的車證喊冤,之所以會拿到這輛腳踏車完全都是依照校方程序,絕對沒有侵占王女的遺失物。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調查發現,清大駐警隊每年8月就會開始清查校園內閒置已久的無主腳踏車,並張貼清理通知,如果2週內車主都沒有來清理就會拖回駐警隊修理,9月開學時才公開讓有需要的學生認領。
雖然王女指控顏女侵占,但由於沒有其他積極證據,僅憑單方面的指述實在難以認定確有犯行;檢方最後選擇採信顏女的說法,依罪疑唯輕原則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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