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女自9歲起便遭到養父的猥瑣非禮。示意圖,非當事人。(圖/視覺中國)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一名牧師藉口「領養以協助上學」,將隨同中國籍母親改嫁至大馬的9歲女童帶回家撫養,不料他在4個月後就露出本性,不僅多次非禮女童、要求共同裸睡外,隨著女童年齡的增長,他還以手指侵入女童私處、強迫協助自慰等。若受害者試圖反抗,他就會毆打及禁止進食,受害者在忍受長達8年的折磨後,終於在日前鼓起勇氣向親生母親揭發他人面獸心的戀童癖行為。
綜合《中國報》、《東方日報》報導,受害少女在8年前跟隨中國籍母親改嫁至大馬,不料繼父在同年逝世,母親無奈之下將她寄養在雪蘭莪州蒲種(Puchong)一家教會所開設的慈善中心,其後為了讓非大馬公民的她能繼續上學,答應了當時一直「熱心協助」的梁牧師建議,將女兒寄養在牧師名下,母親每個月再匯以生活費。
梁牧師在完成領養手續後,便以「政府會調查」為由,強行將受害少女帶回住家,並限制母女兩人只能一年相見一次。他於領養4個月後便開始露出本性,多次在妻子外出時,以協助洗澡為藉口,乘機撫摸、搓揉女童私處,隨著女童年齡的增長,他不但沒有收斂,反而變本加厲地要求女童一起裸睡、大談黃色笑話、偷拍洗澡,甚至經常全裸熊抱養女、以手指插入私處、口交等,更多次指示受害者協助他自慰。
牧師每次犯案後都會威脅養女不可公開此事,甚至在受害者試圖反抗時動手毆打、不允許進食。如今已17歲的受害者在遭受凌辱多年後,於10月7日因不堪再度遭到養父的非禮及毆打,在次日清晨逃跑並聯繫親生母親,才揭發牧師的戀童癖行為。
受害少女的生母哭訴,嫌犯多年來只允許母女兩人一年見面一次,且每次會面皆有牧師一家人在場,牧師更在去年9月封鎖與她的聯絡管道,她在今年新年得知女兒患上蚊症時曾匯款馬幣1000元(約新台幣7000元)做為醫療費用並要求會面,惟遭到嫌犯拒絕。她表示,為了能與女兒見面,不惜在今年3月放下自尊,跪在梁牧師家門前,但對方卻報警,指她是精神病患者,要求警方帶她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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