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抓1.5萬公斤過期食品 重罰1032萬!全台罰最重

▲慶祝106年國慶大會,林佳龍。(圖/記者林世文攝)

▲台中市長林佳龍。(資料照/記者林世文攝)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針對食品安全問題,台中市政府先前重罰力勤公司販賣過期冷凍肉,多達1200萬元,業者不服提出訴願,但衛生局還是再裁罰1032萬元,並且把力勤負責人旗下公司皆列入定期稽查對象。中市長林佳龍則表示,過去三年主動稽查比過去還要多,力勤案是目前國內裁罰最重的案子。

台中市政府因為積極且強力捍衛食安,已經連續兩年獲行政院的表揚,且獲得最高的獎金投入食安政策,準備在明年(2018年)成立食安處,與大學檢驗室合作,以提升食安的稽查能量。

市議會17日召開第六次定期會議,衛生局長呂宗學則表示,今年4月衛生局獲知「力勤農業有限公司」,疑似販售過期食品,市政府當天就立即展開稽查,且陸續查獲遭割除標籤效期的「冷凍豬腸」、「冷凍雞腿」,以及無法釐清產品效期的「冷凍去骨豬肉」,共計封存1萬5608.4公斤。

呂宗學指出,在確定過期產品,並約談業者說明之後,確認販售過期產品違規事證明確,因此對力勤農產有限公司裁處1200萬罰鍰;不過業者也不服向市府提出訴願,而衛生局在參酌訴願委員會建議後,改以5個違規品項、8個型為數,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1項,裁罰標準予以重罰1032萬元。

台中市長林佳龍則表示,過去三年來,主動稽查食品安全的次數比過去要多,力勤案是目前國內裁罰最重的案子,市府依法行政,也對檢舉人發放獎金。

至於食安處於明年成立,中市府人事處表示,今年4月在市政會議中通過「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組織規程」,在經過市議會同意後,考試院針對職級、員額等進行審查,8月31日也同意備查,生效日期為明年的1月1日。

為此,林佳龍也特別強調,食安是跨單位、跨中央與地方的重要業務,因此整合相當重要,市府在設立食安處後不僅進行府內整合,也要與外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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