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女慘遭父親好友性侵,事後崩潰痛哭。(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33歲吳姓男子,今年4月送好友14歲女兒回家時「精蟲衝腦」,先是在任職工廠強吻對方,還將少女拖到警衛室外的草皮上性侵。案件曝光後,新北地院依對未成年少女犯強制性交罪,判吳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吳男與少女父親是老友,還在同一間機械公司上班。今年4月,被害少女忘了帶家裡鑰匙,到工廠去找父親拿鑰匙。當時正與少女父親在附設餐廳喝酒的吳男見狀,立刻自告奮勇,表示願意載少女回家。
當時吳男向少女說,他要先打卡下班才能送她回家,而少女當下也不疑有他,跟著進入工廠內。豈料吳男早已色慾薰心,立刻轉身將少女壓在機台上強吻,嚇得對方將人推開、逃出工廠。
吳男不肯罷休,立刻追了出去,將少女壓在草坪上性侵得逞。事後,少女向父親哭訴遭性侵,吳男也為此下跪認錯,但少女一家仍氣憤報警。
吳男到案後坦承所有犯行,新北地院審酌吳男自白和少女驗傷報告後,認定吳男有罪,但考量他已向被害人道歉,以30萬元與家屬達成和解,且被害家屬也同意判吳男緩刑,因此依對未成年少女犯強制性交罪,判吳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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