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女控訴嬌生爽身粉致癌,判賠126億元,但現在法官駁回,案情逆轉。(圖/路透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製藥衛生品大廠「嬌生」(Johnson & Johnson)在8月時因未被控告嬰兒爽身粉中可能有致癌物質,被法院判定要賠償一名加州婦人4.17億美元(約126億台幣)的天價。但加州法官在當地時間20日以證據不足,駁回陪審團判決,並要求重新審理,案情大逆轉。
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尼爾森(Maren Nelson )在20日表示,陪審團在8月的審判中,對於論述都有錯誤認知,而且雙方證據都不足,會造成過大的傷害,因此駁回該判決,並接受嬌生重新審理案件的要求。尼爾森還指出,陪審團在判決過程中行為不當,嬌生提出證據,在12人的陪審團中,有3人反對要該公司罰款,但是卻被排除在投票過程外。
最先提出告訴的是住在加州的埃切維里亞(Eva Echeverria),她的律師羅賓森(Mark Robinson)則表示,他們會繼續上訴,也會持續幫助類似案件的受害者上訴。嬌生則是在聲明中指出,他們對這樣的判決感到很欣慰,也會持續在未來的審判中維護公司的聲譽。
63歲的埃切維里亞提到,她從11歲開始到2006年這段期間,一直使用嬰兒爽身粉來照顧私處,在2007年被診斷出有卵巢癌,但仍繼續使用,直到去年看到有人指出爽身粉會致癌,向嬌生提告,才趕緊停下來。洛杉磯高等法院的陪審團在8月時,判定嬌生要賠給埃切維里亞4.17億美元,也是類似的訴訟中賠償金額最高的案例。
嬌生提到,在最初的訴訟之後,他們已經被大約4800名顧客起訴,幾乎都是類似狀況,而且大部分都來自加州,發言人古德里奇(Carol Goodrich)在曾聲明中表示,公司很同情罹患卵巢癌的患者,但所有科學研究都顯示,爽身粉沒有問題,在密蘇里州也面臨5件類似官司,但目前嬌生只贏了一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