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在中共十九大上表示,第2輪土地承包會再延長30年。(圖/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在農業發展脈絡中,第1輪土地承包制從1983年開始,承包期15年;第2輪從1997年開始,承包期30年,也就是說,到了2027年土地承包期就會期滿,不少農民為此而憂心忡忡。中國國家主主席習近平18日在中共十九大上報告提及,「第2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 30 年」。
《新華社》形容,這對於2.82億農民工來說,無疑是一顆「定心丸」;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而言,則是一顆「活絡丹」。土地是農民生活最基本的保障,「再延長30年」意味著農民和土地的承包者可以放心地投入各種資源在土地上。
華中農業大學副教授張軍認為,「就像你自己的東西,產權在你手裡,你肯定愛惜;如果是借來的,可能就不會這樣。」承包期的延長會帶來一種保護,「有利於土地的可持續發展。」
另一方面,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也有「活絡」的作用,能夠完善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從承包權中分離出可以流轉、抵押、貸款的經營權,使農村土地變為「活資本」。農民願意投入更多的資金、資源,對農地進行更多的保護利用,這種長期行為也有利於農業的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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