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聯開「事務所」竟成豪宅販售 議員痛批北市官商勾結

▲▼高嘉瑜、王威中召開記者會,痛批北市府與潤泰集團「官商勾結」。(圖/記者陳家祥攝)

▲高嘉瑜、王威中召開記者會,痛批北市府與潤泰集團「官商勾結」。(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與潤泰集團聯合發的內湖站聯開大樓,去年取得使用執照後市府與潤泰各分回59.58%、40.42%。但台北市議員王威中、高嘉瑜23日召開記者會踢爆,潤泰已在販售分回的空間,甚至掛羊頭賣狗肉把本要用做「一般事務所」的空間打造成小豪宅販售,質疑北市府強制徵收私人土地,損害百姓的權益,「這才是台北市最大的弊案。」

高嘉瑜表示,此案一開始規劃為交通用地,地主本就打算開發做停車場使用,因而不願意和市府聯合開發,於是土地都被市府強制徵收,在百分之百公用地的情況下,和潤泰聯合開發。而後,該基地不僅蓋了商場及一般事務所,潤泰更把一般事務所拿來當住宅販售,不僅銷售簡訊提到「工作生活all in one」,樣品屋配置也是當成住宅套房做宣傳,還有健身房、空中花園等,猶如小豪宅一般。

高嘉瑜指出,102年揭發內湖聯開弊案時,監察院就已通過糾正且大法官也釋憲宣告「以公益為目的為由徵收的土地不得移轉登記到私人名下」,呼籲北市府應該重新檢討聯開案。如今仍發勝這樣的案件,高嘉瑜痛批北市府欺騙市民、欺騙地主的行為,根本就是強搶民地肥財團,明明說要做事務所,如今卻變成豪宅,更是詐騙,違反當初的招標文件和規劃,「如果這不是官商勾結,什麼才是官商勾結?」

王威中則批評,此建案一坪開價8、90萬元,全部完售將有30億元的利潤,北市府卻無法可管,有違公平正義。他更指出,此案就是近年來盛行的「聯開案弊案手法三部曲」,先用交通用地為名強徵私有土地,再將土地轉交財團蓋出誇張的附屬設施,如本體是停車場的三創,「你們市府根本沒有在關心市產、公帑,和民眾的利益。」

法源不同販售無違法 小坪數變更使用免換照

對此,北市捷運局聯開處表示,91年時向地主以每坪100萬金額收購土地,目前該基地總計268戶,北市府分回近6成、154戶;其使用執照上都登記為一般事務所,已發函要求潤泰在銷售時一定要強調是「事務所」。聯開處也說,若購屋的第三人有使用需求,確實可以在法律規範內進行變更。

至於為什麼大法官釋憲「以公益為目的為徵收的土地不得移轉登記到私人名下」,但該案卻還是可以銷售?聯開處說,該案適用大眾捷運法第7條進行開發,大法官釋憲是指大眾捷運法第6條,兩者法源不同。

建管處則說,根據建築法第73條規定,建案在一定規模以下可免辦理變更使照,也就是說,只要是500平方公尺以下,可以免辦變更。以該案為例,除了3樓因坪數較大,不能作為住宅使用外,8至15樓可做住宅使用,且免辦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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