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內狂頂17歲女69秒!8旬翁稱「我昏倒了」…母:他一臉得逞樣

▲綁架,擄人,性犯罪,性暴力,迷姦,性侵,性別暴力(圖/記者季相儒攝)

▲楊翁在大學內強押小美在地上猥褻。(圖/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楊姓老翁在某大學中見到17歲的小美(化名)獨自遊蕩,突然色心大起,強押對方在地上猥褻,被告後還反控對方「下藥想謀財害命」。高雄地方法院不採信楊的證詞,依強制猥褻罪判他4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80幾歲的楊翁1月9日下午在高雄某大學的空地看到了落單的小美,上前搭訕後發現對方有輕微智能障礙,便心生歹念,強押對方在地上,以下體猛頂、磨蹭她的臀部69秒。

事後,小美的母親看到女兒快步逃離空地,又看到跟著走出的楊翁邊拉褲子、邊露出「得逞」的樣子;小美的母親直覺狀況不對詢問女兒,「剛那個阿伯有摸妳嗎?」,女兒則默默至著下體回答「雞雞」,氣得她立即報警,並找到監視畫面提供警方。

性侵、迷姦、撿屍、強暴、憂鬱、自閉、傷心(圖/記者黃克翔攝)

▲小美事後行為開始發生異狀,讓其母非常擔心。(圖/記者黃克翔攝)

楊翁到案後辯稱,他當天的確有趴在小美身上,但他是為拉出掉入坑洞的對方,之後自己也摔進坑洞昏倒,不記得事情的後續。

此外,楊翁還反控小美對他下藥,「想要謀財害命」等話。法官根據監視器畫面發現,楊翁以環抱的姿勢把小美壓制在地上,再進行猥褻的動作,因此不採信楊的辯詞。

小美的母親指控,女兒被猥褻後,常睡不好,除了會拿泥沙塞下體外,還會拿器具、湯匙撫摸並夾在兩腿之間,讓他非常擔心。

法官表示,楊翁明知小美有心智缺陷,不但不給予扶助尊重,只為滿足一己私慾而肆意猥褻,影響對方的身心發展,因此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猥褻罪,判4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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