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泰京采一、二樓預計規劃成CITYLINK商場。(圖/記者陳佩儀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位在捷運內湖站的「潤泰京采」近日遭北市議員質疑,當初合約載明是「一般事務所」,如今卻把事務所當成住宅來賣,根本是「掛羊頭賣狗肉」。潤泰京采銷售員回應,他們一直都是以一般事務所銷售,並沒有用住宅的名義。
據《聯合報》報導,潤泰京采地上15層、地下3層,地下樓層規劃為法定車位和捷運,1到3樓是商場與停車場,4至7樓為公用停車場,剩下的8到15樓則是做為一般事務所,總共268戶,市府分回154戶,將近6成。
台北市議員高嘉瑜指出,明明潤泰京采之前是說要做事務所,如今卻打廣告「工作生活All in One」,還把樣品屋當成住宅套房在推銷,甚至有健身房、空中花園、景觀池等等,說好的事務所簡直變一棟小豪宅。市議員王威中也提到,該案一坪開價80萬至90萬,全部完售至少能賺30億,北市府卻坐視不管,疑似在幫助財團搶民地。
對此,北市捷運局聯開處長魏國華表示,已要求投資人銷售時,一定得強調這是「事務所」,但購屋第三人如果有使用需求,還是可以進行法律變更,依據大眾捷運法第6條,徵收的土地要有明法律明確規定「可移轉給第三人」,主管機關才能夠動用。
建管處指出,根據建築法第73條,只要少於500平方公尺就能「免辦理變更」,潤泰京采只有1戶坪數超過標準,必須再辦理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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