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琳以為在網上遇到真命天子,沒想到全是一場騙局。(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單身女子小琳(化名)去年玩交友軟體「SKOUT」時,認識一名自稱同樣單身的30多歲李姓上班族,2人很聊得來,多次相約出遊、發生性關係,還許諾要在今年底論及婚嫁。豈料小琳年中住進男方家中後,竟接到自稱是李男妻子的電話,2人相互攤牌後才驚覺遭李男欺騙感情,憤而提告強制性交。
根據檢方調查,李男雖然已婚,但與妻子感情並不融洽,所以寂寞之餘便利用SKOUT打發時間,結果因此結識年紀相仿小琳。當時小琳沒有男友,李男也自稱單身未婚,雙方越聊越投契,逐漸擦出愛的火花,進而展開交往。近一年來,2人多次出遊,自然而然發生性關係,與一般情侶無異,李男甚至許諾會將小琳娶回家。
由於李男擁有多筆房產,在台北、高雄都有住處,為了取信小琳,便帶她住進平時妻子不太會去的住處。小琳入住後,發現該住處沒有女性用品及生活痕跡,因此更加放心。豈料同居才沒幾天,正宮突然「心血來潮」到訪,驚見屋內有女性用品和行李,便依行李箱內的名片致電小琳。
▲2人透過交友軟體相識相戀,進而交往許諾終生。(圖/達志/示意圖)
小琳接到電話後,赫然發現李男早已有了家室,卻還騙她單身、害她成為小三,最後越想越不甘心,氣憤控告李男性侵,稱對方違背她意願,在住處、旅館等處性侵她20多次。
李男到案時坦承,確實未吐露他已婚一事,但那是因為他和妻子感情不睦、聚少離多,早有意離婚娶小琳為妻,並非有意欺瞞對方,更何況每次性行為都是兩情相悅,並沒有脅迫對方。
小琳含淚指控,若非李男騙她未婚且有意娶她,她才不會和李男交往,甚至發生性關係。對此,檢方雖同情小琳遭遇,但因李男確實未以強暴、脅迫等方式性侵女方,認定性行為當下是你情我願,所以最後只能將李男不起訴;至於李男元配,事後並未對小琳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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