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45歲的男子施信誠2016年3月於汐止的寵物美容店槍殺潛姓妻子,事後還嗆法官不敢判死,沒想到最高法院26日審理後仍維持二審見解,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真的讓他逃死。對此,經常在臉書評論時事的「宅神」朱學恒PO文批評,「法官不要領了薪水卻不願意扛責判死刑,殺人就不用判死嗎?讀法律讀到鬼遮眼?」
▲施男槍殺妻子後曾嗆不會被判死刑,如今真的逃死。(圖/本報資料照,下同)
施信誠因為多次對潛姓妻子施暴,且手段都很殘忍,其妻不堪家暴於2014年8月搬離兩人的住處,後來他因為其他案件入獄,出監後卻發現妻子與另一名男子有交往親密,加上不滿對方先前自行墮胎,因此認為這是移情別戀而醋勁大發,於是在2016年3月特地北上到妻子工作的寵物美容店,並朝額頭行刑式槍殺對方。
施男犯後曾嗆法官不敢判他死刑,還多次在庭上表明,「槍是我開的,她再活一次,我直接殺她一次。」士林地院一審認為,施男雖然手段凶殘,但動機是因為感情因素及對墮胎難以諒解,可見對死者仍有感情、良心尚未抹滅,因此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二審時則考量到他在看守所內為死者立牌位、抄佛經,甚至向小姨子道歉,因此維持一審判決無期徒刑。
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法官26日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一、二審判決定讞,真的讓施男「逃死」,同時也引發社會各界議論。「宅神」朱學恒當晚就在臉書PO文批評,「法官如果想當耶誕老公公就脫掉法袍改穿紅袍,不要領了薪水卻不願意扛責任判死刑。此人(施男)是家暴慣犯,全台追殺這一任妻子,行刑式槍殺後還拿槍對準證人,結果判免死,現在台灣法律是怎樣,殺人就不用判死刑嗎?讀法律讀到鬼遮眼?」
文章PO出後其他網友也跟著紛紛留言發表意見,「台灣就是加害者的天堂,受害者的地獄」、「社會亂源根本就是法官吧」、「真的是鬼島,這樣叫我怎麼愛台灣」、「希望能開連署讓不適任的法官退場」、「只能說美國法官要超過45歲才能擔任是正確的,因為這樣人生歷練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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