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過世隔天…長子冒名領110萬遺產 1個月內提取39次

▲▼墓葬,喪葬,葬儀,墳墓,墓園,挖墳,開棺,民俗,習俗。(圖/視覺中國CFP)

▲施姓老翁生前曾授權讓長子管理存款。(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施姓老翁去年2月過世,69歲的長子卻在父親過世隔天就指示兒子到農會、銀行領錢,短短一個月內就提領39次,一共取走110萬元遺產,雖然他事後辯稱這筆錢是要用來支付喪葬費用及安置母親。但施男的3位弟弟調查喪葬明細發現費用根本只需要10多萬,因此怒告大哥詐欺。

69歲的施男在父親過世隔天就拿出農會存簿、印章,要兒子前往農會分別提領1萬9000元及2萬5000元,過了一天又拿出銀行的金融卡指示兒子在短短1個月內提領38次,前後一共領出110多萬元,且所有款項全數都交給他。然而,施男的3位弟弟發現後,認為大哥的行為會影響到其他人的繼承權,因此怒告詐欺並要求支付他們應繼承的遺產。

▲▼錢,現金,鈔票,銅板,金融,債務,理財,開銷,買賣(圖/記者周宸亘攝)

▲施男在父親死後隔天就派兒子去領錢。(圖/記者周宸亘攝)

對此,施男承認確實指示兒子去領錢,但那是因為當時不知道喪葬費用需要多少,加上還要安置母親,於是按照父親生前交代挪用存款,而這些事情母親也都知情。不過,施男的弟弟們清查喪葬明細,發現所有費用加總僅10多萬元,加上當日還有收取白包、互助會的費用,應該足以支付,根本不用領到110萬元這麼多,何況大哥名下還有父親880萬的存款。

彰化地院法官則認為,縱使施男有獲得父親授權管理存款,但當事人過世後其存款就視為遺產,不管是誰都不能擅自動用,更何況他還是冒用父親的名義,讓兒子偽造取款憑條去領錢,確實已經侵害到其他繼承人的權益,雖然這並不構成詐欺,但已經違反偽造私文書及違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日前分別判處3個月及7個月有期徒刑,並將先前提領的110萬元全數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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