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籍女子持觀光護照來台,卻涉嫌從事非法性交易之行為。(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為落實推動新南向政策,政府開放多個東南亞國家免簽來台,但卻有一名泰國籍女子「假觀光真賣淫」,在東區一處月租套房接客,一天最多可接8名客人,且她已來台15天,估計賺逾20萬新台幣,警詢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
台南市警第一分局東寧派出所長率員循線前往查緝,查訪至該大樓9樓走道時,發現一名男子剛從房間離開,該名男子見警方前來,神情慌張地企圖閃躲,所長等人見狀隨即趨前攔查。
這時,該名男子才坦承,自己已婚,來台南出差時看到網路刊登的泰國籍女子賣淫廣告,剛與一名泰籍女子完成性交易。張男帶員警回到剛消費完畢的房間,一名泰籍女子應門,當場查獲一枚使用過的保險套,而泰籍女子也坦承以每次2200元進行全套性交易。
36歲的泰籍女子被帶回所內調查時坦承,運用30天免簽,假借觀光目的來台,在色情網站刊登身材火辣照片,再與客人在月租套房性交易,已來台15天,平均1天有6、7位客人,最高可接8位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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