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女挑逗男客做半套。(圖/資料畫面)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蔡姓男子經營的養生館暗藏春色,要求女子上班時穿著火辣、懂得「讓男人想要」,70分鐘半套收費1000 元,遭到便衣員警查獲後,被依妨害風化罪判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員警表示,按摩女穿著暴露,並稱「我都是穿這麼辣上班」,過程中也故意多次故意碰觸、磨蹭大腿內側,再推銷「作半套」,後來手就直接伸進內褲摸生殖器,因此立即表明身分逮人。
對此按摩女反駁,說自己沒有受過按摩訓練、也沒有證照,當初老闆只要求她「要會服務男客、穿著要清涼,客人才會想要」等等,面試完當天就錄取,至於按摩員警時,只是不小心碰到下體,沒有說要做半套,而蔡男也否認犯行,並稱小姐來應徵時,就有簽切結書,說明店內是純按摩。
法官審理後認為,按摩女沒經過專業訓練,且工作時穿著暴露,店家也裝有通報警方臨檢的紅燈,又如果只是一般按摩,為何要簽切結書強調?因此認定店家收留女性做色情服務,後依妨害風化罪判處蔡姓負責人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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