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阿龍(化名)2016年底向女性友人小如(化名)借用機車,意外發現整串鑰匙裡剛好有住處門鎖的那把,於是偷偷拿去複製,並故意將自己的包包「忘」在對方家中,隔天凌晨2時許再摸黑闖進屋內,以防風面罩、手套等物品遮住對方臉部,最後性侵得逞。
▲阿龍借用小如的機車卻偷偷複製對方住處的鑰匙。(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阿龍2016年底趁著借用機車的時候偷偷複製一把小如家的鑰匙,為了製造機會還相約到對方家中聊天,離去時故意將包包忘在屋裡。小如發現阿龍有東西遺留在自己家中,還好心用LINE告知,並同意讓他在隔日清晨5時來家中拿走包包。
然而,色心大起的阿龍在約好拿包包的當天凌晨2時許帶著複製的鑰匙闖入小如家,並用防風面罩、手套等物品遮住對方的眼睛、嘴巴,最後再以膠帶綑綁,性侵得逞;他事後還打電話恐嚇女方,如果不交出50萬元就要把私密照片公開。
▲小如將住家及機車鑰匙掛在一起,沒想到反而因此「引狼入室」。
阿龍以為整件事情天衣無縫,當天清晨5時仍假裝沒事依約前往取回包包,並幫忙撕掉膠帶,沒想到小如雖然沒有看到「惡狼」的臉,但早就懷疑是他做的,當場報警將他逮捕。
台中高分院法官日前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等罪判處阿龍8年有期徒刑,偷拍私密照以及恐嚇的部分則判刑10個月,後半部分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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