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由「北北基安定聯盟」發起的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罷免案,31日下午將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召開委員會議確立是否成案;若成案,預估最快12月就會辦理罷免投票。
黃國昌罷免案今年6月20日提議人數先達法定人數,隨後進行連署,20日經新北市選委會查對後,宣佈已達門檻。按規定,罷免案符合資格的連署數,需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的10分之1,黃國昌的新北市第12選舉區選舉人數為25萬1191人,依法罷免連署應達2萬5120份,而該案提議人共送交2萬6745份。
面對「霸昌」來勢洶洶,黃國昌回應,自己進入國會以後,一直堅守進步價值,致力推動改革,這次的罷免投票,不僅僅是對個人表現的信任,更是有關共同相信的改革理念,也向支持者喊話,希望出來投反對罷免票,「讓我們再贏一次,讓台灣再贏一次。」
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日前也表示,雖然尊重選民提出罷免的權利,但理由若是「問政態度」的小事有點太牽強;因此會在中常會公開做成正式決議,呼籲黨員、支持者出來投票,反對黃國昌被罷免。
有關罷免案,中選會31日將召開委員會議,確立是否成案;若成案,將在10天內給予黃國昌答辯機會,並在答辯書期限屆滿後5天內進行公告,預計最快12月就會辦理罷免投票。
根據選罷法,正式罷免的有效同意票數除了需多於反對票數,還要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因此要6萬2798票才通過罷免黃國昌,而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日起,4年內不得再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但若此次罷免案遭否決,則不得再於被罷免人任期內提出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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