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射很多」60歲男吃人妻被告!一夜要三次…LINE對話曝光

▲性侵,撿屍,女性,酒醉,迷姦,賓館,摩鐵(圖/記者周宸亘攝)

▲60歲陳男否認與人妻發生關係,卻被LINE對話打臉。(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60歲陳姓男子勾搭上丁姓人妻,發展出地下戀情,還與對方上旅館至少10次,每次都要床戰3回。鄧姓人夫氣憤提告後,陳男雖矢口否認,但人妻出示LINE上的鹹濕對話打臉。最後新北地院判陳男4個月徒刑,得賠人夫2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男2013年與朋友出遊時結識丁女,之後2人越聊越投契,不僅多次同遊武陵農場、安平古堡等地,還在合照時多次牽手、擁抱,引起鄧姓人夫懷疑。

2016年2月,丁女又報備要去台中遊玩過夜,積怨已久的鄧夫隨即以離婚相逼,質問她是不是又要跟陳出遊。丁女禁不起一再逼問,鬆口承認和陳男有感情,而且2人已經多次發生關係。

鄧夫親耳得知自己戴了綠帽,氣得怒告2人妨害家庭。但陳男開庭時只承認喜歡丁女,堅稱2人沒發生關係,之所以在LINE上討論懷孕一事,純粹是因為鄧夫要提告,才建議丁女去買驗孕棒來證明自身清白。

由於丁女獲丈夫撤告轉為證人,因此在出庭時拿LINE對話作證,稱2人出遊或吃飯時,只要興致一來就會直奔旅館、摩鐵開房床戰,而且每回都要做上3次。

法官根據LINE上對話,發現陳男曾在對話中提及「是否有孩子驗孕棒試看看」、「有孩子我會負責」、「孩子是我陳家子孫」等語,認為2人確實有性關係,但由於丁女所稱的去旅館10次、每次做3回等皆無事證可證明,所以僅認定2人至少床戰過1次,依妨害家庭判處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

此外,鄧夫指控陳男多次以房產、項鍊、手錶作為利誘和保證,要求妻子離婚。雖然自他揚言提告後已停止,但此事已造成他家庭破裂,害得3名原本活潑外向的孩子性情大變,變得沉默寡言、不敢接觸人群,因此求償200萬元。

陳男在庭上表示,自從多年前喪妻後,他一手帶大子女,不僅房子被法拍、在外租屋,還有卡債纏身,如果賠不起就是被關,堅稱沒與人妻發生關係。法官審酌陳男已被判刑,而且名下還有3筆土地跟一輛汽車,判賠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聽到人妻懷了孩子,陳男信誓旦旦地保證「我會負責」。(示意圖/記者姜國輝攝)

▲▼幼兒,超音波,懷孕,檢查,遺傳,當爸爸媽媽。(圖/記者姜國輝攝)

以下部分對話節錄自判決書:

被告:聽你被打
證人丁○○:打到小孩掉了就不用拿了
被告:他知道你肚子有我們的孩子嗎?
被告:孩子嗎
證人丁○○:恩
被告:是否有孩子驗孕棒試看看
證人丁○○:月事超過好幾天
被告:你說過的很多天,他更抓狂,認為有的
被告:驗孕棒試的沒
證人丁○○:還沒
被告:明天再板橋見面吃飯
被告:我買驗孕棒試看看
被告:我會負責孩子的
被告:我帶你去驗孩子
被告:有孩子我會負責
被告:不會丟下你
被告:孩子是我陳家子孫
被告:孩子我會負責放心
被告:我會負責
被告:離婚了!我們上武陵玩
被告:後半輩子我會疼你,愛你拿在手裏
被告:對自己有信心對我也要有信心
被告:肚子裡的媽媽也要放心
被告:XX,我愛你,和你的孩子,還有肚子裡的孩子的
證人丁○○:這陣子都在跟我談離婚的事,他無法接受我們在汽車旅館多次發生性關係
被告:為什麼他會知道
被告:是你說的
被告:這種事打死也不可以說
被告:我知道,你很用心想挽救婚
證人丁○○:不存幻想
被告:而不是一五一十全講真相,那不火的抓狂打你才怪
證人丁○○:我老公以不給機會,完全撕破臉,說他無法忍受,你我在汽車旅館及家裡發生性關係,我的心情真很複雜
被告:離婚,你不是在等!
被告:你回不去了!
被告:你要孩子,也沒用
被告:他不可能養我孩子
被告:XX知道了
被告:她會帶弟弟
被告:放心
被告:謝謝你
證人丁○○:你怎知是男生呢?
被告:希望你能把孩子給我們
證人丁○○:又還沒驗
被告:我射的很多精子
被告:你要孩子沒用
被告:你的孩子也是我的
被告:我的孩子你也知道
被告:我比你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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