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亂丟垃圾爆衝突 環保局巡查員竟尾隨民眾返家

▲王翁丟垃圾不小心砸傷女鄰居,最後賠償對方1萬元達成和解並撤告。(示意圖/記者陳明仁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示意圖/資料照,與本文無關)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招募巡查員取締隨意丟棄垃圾多年,但議員汪志冰接獲民眾陳情,指颱風過後自發性上街撿樹枝、集結成袋放置垃圾桶,但卻被自稱巡查員的男子嚇阻,上前質疑亂丟家用垃圾,沒出示證件還執意開單,雙方爆發衝突。對此,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2日表示,由於該民眾妨礙巡查員執法已觸犯妨礙公務罪,目前已移送地檢署,尊重司法調查希望可以釐清真相。

「沒有佩戴明確服裝或標示,就粗糙執法,容易讓民眾誤以為是不良份子。」汪志冰表示,根據環保巡查員行事SOP,巡查員須向民眾出示證件,並穿著可代表巡查員的服裝或臂章,但該名巡查員沒有出示證件也無法證明身分;該「巡查員」甚至還尾隨民眾返家並闖入民宅,令人心驚膽顫。造成民眾驚恐。

此外,汪志冰調閱資料發現,環保巡查員的爭議案件與日俱增,105年僅18件,今年1月至10月,竟高達50件;大致可分為態度不佳、文件處理不當及巡查過程粗糙,其中又以巡查員未佩戴識別證、便衣執法為大宗,痛批值勤亂象不斷。

▲▼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圖/記者陳家祥攝)

▲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圖/記者陳家祥攝)

而盧世昌則表示,議員所指的案件發生在8月間,當時因為該處髒亂所以派巡查員到現場稽查,當場就告訴民眾行為違法,但當事人拒絕配合之外還衝撞巡查人員,目前全案已移送地檢署,由於妨礙公務屬於公訴罪,成不成案藥視檢察官判斷。

至於民眾撿樹枝卻吃上罰單,盧世昌說,每天都有接獲很多被告發的民眾反映,各種理由都有,至於此案究竟民眾是不是在路邊撿樹枝,目前則是各說各話。盧世昌表示,民眾與巡查員在溝通的過程中可以各退一步,如果民眾還是質疑身分的話,可以請員警來現場協助。

盧世昌說,很多民眾檢舉亂丟垃圾時,會希望環保局人員不要穿制服,這樣只會有嚇阻效果無法真正解決問題,目前環保局有分兩種勤務,一種是所有裝扮識別都會帶出去,另一種是如果地點太髒亂,我們就會做守候埋伏,這部分我們就不會穿著正式服裝,但會戴臂章。

盧世昌強調,開單不是同仁的目的,如果要避免這樣的爭執還是希望市民可以遵守規定,如果真的有特殊需要可以跟環保局聯繫,一定會協助民眾把環境整理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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