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代行動網路App偵查相關系統中程計畫」遭外界質疑,有侵犯隱私的疑慮。(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科技日新月異,犯罪方式也跟著變化,為了從根本處理毒品與詐騙案件,警政署預計編列5億元建置手機監控APP,等於能直接取得罪犯手機內的資訊,被立委批評就像是「把全民當犯人」。對此,刑事局解釋,執行時會遵循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範,並不會侵犯民眾隱私。
警政署打算在107到109年間,編列近5億預算,建置「新世代行動網路App偵查相關系統中程計畫」,希望取得犯人手機內的資訊與位置,有效預防詐騙、組織犯罪等。然而,報告中卻提及「使用此軟體者都是治安和國安機關,故未開放民眾參與決策」,讓立委覺得相當不妥,侵犯了民眾的隱私權。
民進黨黨員邱婷蔚還在臉書表示,根本是國家暴力,「請國會議員們一定要刪掉這樣違法亂紀的預算啊!」她甚至形容此舉是人權倒退,就像是電影《楚門的世界》。
面對外界的擔憂,據《聯合報》報導,刑事局今(2)日說明,本項計畫只是配合現有電信系統提升,且會受到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範,並不會任意取得民眾的手機資料、隨便侵犯隱私。
刑事局表示,依據通保法相關規定,電信業者有協助執行通訊監察的義務,現階段各家電信已經相繼升級成4G電信系統,由於刑事局的通訊監察系統還維持在3G,因此開始提升計畫,要升級成4G系統。
依據通保法相關規定進行建置,刑事局的對口電信業者為遠傳、台灣大哥大、台灣之星3家業者,只針對這3家電信業者提升系統。而且,機關在執行通訊監察時,必須按照通保法規定,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之罪者,才得以向檢察官與法官聲請核發通訊監察書;此外,上線監察資訊還要同步傳到台灣高等法院稽核,因此不會擅自擷取民眾的資料。
至於有立委批評,該計畫並沒有開放讓人民溝通。刑事局對此解釋,其中的技術跟科技偵查及通訊監察有關,若直接公開,怕會讓犯罪者藉此規避通訊監察,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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