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努力爭取生產區兼具「綠能設施農業用地範圍」。(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記者許凱彰/採訪報導
在雲林當地居民的口中得知,因為地層下陷的問題嚴重,還有高齡化無法耕種的問題層出不窮,為了生計選擇用「綠能」來獲取一些利潤,1甲地光是1年地放著不管就可以獲利近50萬元。
雲林縣政府努力要推動「綠能專區」,衍生出一連串的問題,包括口湖鄉湖口村等租地養殖的漁民租不到漁塭、還有四湖鄉崙北村被滿滿太陽能板包圍、廣溝舊哨沿海一代荒地也都開始「栽種」太陽能板。雲林縣農業處處長林慧如表示,農委會主要劃設「不利耕作區域」種電。
根據四湖當地許姓漁民表示,「綠能產業最近興起,三條崙廣溝舊哨沿海除了原本的風力發電外,旁邊的地都漸漸被太陽能板覆蓋,從廣溝自行車道往內陸看,都是一區一區的太陽能板,雖然還沒聽說,但這應該會對當地的農漁民有很大的影響。」
一名台西新興國小的退休老師也提到,「因為高齡化的關係,耕種農地對於70歲以上的老人來講太過於吃力,從2015年開始,有一群人一起將農地改建為種太陽能板的『綠能農地』,以台西鄉新興國小旁邊1甲綠能農地為例,一整年不用耕作,一年就可以賺約50萬台幣,這麼輕鬆的工作誰不做?」
▲浮動太陽能板。(圖/翻攝於雲林縣政府官網)
針對雲林口湖沿海地區,104年8月經農委會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區內不利耕作得設置綠能設施農業用地範圍」部份與原養殖漁業生產區範圍重疊,其中包括下崙、青蚶、南北新港、下湖口等5個養殖生產區,總計約218公頃,因漁業署將不再對「重疊區域」內相關農業補助。
經農委會公告後的「地層下陷耕作不易區」,農民可自行選擇維持原來的養殖或可作為太陽光電使用。農委會表示如位在公告區內,將不再對於相關農業設施進行補助,如此將造成農民的損失。
縣長李進勇說到,重疊區域內原本從事養殖業,應該照實際情況認定劃為生產區,只有因地形地質及區位考量,增加一項「嚴重地層下陷區內不利耕作得設置綠能設施農業用地範圍」的項目,將向中央提案,讓重疊區域兼具「生產區」認定及「綠能設施農業用地範圍」的認可。
李進勇更表示,提報劃定「嚴重地層下陷區內不利耕作得設置綠能設施農業用地範圍」,主要是要照顧農民,要讓栽種於地層下陷區域的農民,多一項選擇,或多增加太陽能光電設備來彌補損失。
林慧如表示,農委會主導公告畫設「不利耕作區域」,過程看起來是不夠周延的。她更強調,把不利耕作區釋出是另一個選項,硬要在種不出來作物的農田耕作,絕對不是農委會所樂見。
▼一方面因為地層下陷,另一方面是因為人口高齡化,不得已選擇綠能,又壓縮到漁業發展空間。太陽能板示意圖。(圖/記者柳名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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