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警報器。(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為了保障市民面對火災時的應變能力,台北市政府規定,10月起頂樓既存違章建築若未於時限內裝設火災警報器並審核通過,建管處將予以優先強制拆除。但議員陳建銘2日表示,消防局近日已在違建戶門口張貼火災警報器安裝通知單,但服務處卻接到不少民眾質疑是詐騙,要求消防局加強宣導,提升策執行效能。
對此,北市消防局表示,該公告單確實為消防局所貼,是為了要提醒違建戶裝火災警報器。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長陳政維說,由於違建戶沒有清冊因此沒有屋主的聯繫方式,才會請同仁透過貼通知單的方式提醒,同時已事先向里長及里辦公室宣導,未來還會再向里鄰宣導周知。
陳建銘則要求消防局應加強宣導,敦促消防局告知民眾相關申請流程即必要條件。法令宣導做得好,才可強化提昇政策行銷之執行效能,並減少無謂爭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