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酒店妹女友」與客人曖昧 醋男在2幼子面前掐斃她

▲▼不滿女友酒店上班掐死她,恐怖情人遭判9年。(圖/中天新聞)

▲不滿女友酒店上班掐死她,恐怖情人遭判9年。(圖/中天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30歲的蘇姓男子今年2月偷看20歲的蔡姓女友手機,赫然發現她到酒店當公關,還與其他酒客互傳曖昧訊息,暴怒下竟當著2幼子的面,先揮拳痛毆女友腹部,還狠掐對方頸部撞牆,還用掃把毆打,導致對方不幸身亡。新北地檢署審理後,依殺人罪嫌將蘇男起訴,但新北地院認為蘇男是情緒失控而臨時起意,也有對女友施作CPR(心肺復甦術),僅依傷害致死罪判處9年徒刑。

警方調查,蘇男與蔡女同居在中和區一處套房,雖未登記結婚,但2人育有1歲多和7個月大的兒子,但今年由於經濟壓力不堪負荷,雙方時常為工作問題爆發爭執,蔡女便說要出去找工作補貼家用。

不料,蔡女瞞著蘇男在酒店擔任公關,2月某天凌晨4時許醉醺醺返家,遭男方發現其手機內有和其他酒客曖昧訊息,甚至以「老公」、「老婆」相稱,2人爆發激烈衝突。但蘇嫌醋勁大發,當著孩子的面前持掃把痛毆蔡女,她徒手反抗,蘇嫌進而徒手強勒蔡女脖子,直到她昏厥後才罷手。

當蘇嫌發現女友身體冰冷,連忙施行CPR,並打電話叫救護車,但最後仍回天乏術,女友仍傷重不治,他也遭警方逮捕在派出所內眼泛淚光、相當徬徨,孩子則由社會局緊急安置。

據《蘋果日報》報導,新北地方法院法官顧及兩人感情上可,衝突時蘇男動手痛毆蔡女,但並非預謀、蓄意準備刀器等,眼見對方身體冰冷也有急救、並叫救護車,應非有意殺人,且始終認罪、表示後悔,因此改依傷害致死罪判9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不滿女友酒店上班掐死她,恐怖情人遭判9年。(圖/中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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