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婆拿獎金!提供行車影像助釐清車禍 北市最高獎勵5千

▲國道3號北上47.5K處11時許傳車禍意外,貨車翻覆。(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車禍意外往往各說各話,警方難以釐清肇責。(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在交通會報時曾提議,鼓勵民眾當「雞婆的影像提供者」,提供車禍肈事影像協助警方釐清肇事原因。北市警交通大隊3日表示,已草擬修訂「台北市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致人傷亡逃逸案件獎勵金核發要點」,若有死傷車禍,第三人提供警方影像協助釐清肇事原因者,將頒發檢舉人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獎勵金,預計年底前報市府核定,明年正式上路。

台北市長柯文哲9月29日在交通會報上曾表示,目前沒有強制規定民眾必須裝設行車紀錄器,導致車禍案件常因影像證據不足造成鑑定困難,建議交通局研擬方案,鼓勵裝設行車紀錄器,若拍到肇事影像給予鑑定,就能領取獎勵金。

鑒於車禍死傷刑事案件常因影像證據不足導致鑑定、調查困難,交通大隊事故處理組長林洸賢表示,由於目前許多駕駛人都會裝設行車紀錄器,若民眾可提供相關影像協助釐清肇責,對於案件調查相當有助益。

林洸賢說,根據「台北市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致人傷亡逃逸案件獎勵金核發要點」現有規定,主要是鼓勵民眾在有傷亡的車禍案件中,提供影像協助警方找到肇逃者,檢舉獎金分別為死亡車禍為1萬元、重傷6千元、輕傷3千元,但無鼓勵提供肇事過程或現場的獎勵。

林洸賢表示,交大已著手草擬在該要點增訂獎勵提供肇事過程或肇事現場影像,在死傷車禍中,非當事人兩造的第三人,若提供肇事現場或肇事過程影片而有助釐清肇事責任,將頒予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獎金,預訂年底前修訂完成並經市府核定,最快明年即可實施。

交通事件裁決所長蘇福智則說,目前車禍鑑定案件7成影像來自馬路上監控攝影設備,行車紀錄器影像僅佔一小部分,但不少案件因監控畫面角度不足,僅能以物理碰撞關係或是當事人的陳述進行鑑定,往往淪為「各說各話」。
而現行影像獎勵措施,僅針對肇逃、刑事案件為主,並未納入一般車禍案件,因此希望藉由訂定獎勵措施,鼓勵民眾安裝紀錄器,除了保障自己權利,必要時也能主動提供、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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