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局要求各單位要成立小組拍微電影,工作量增加。(圖/示意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警察除平日勤務,現在還要拍微電影?北市警局10月發文給各單位,指出北市府元老院智囊團提供「毒害與詐騙之防治」建議,要求北市警局刑大、保大、交大、婦幼隊、少年隊、捷運隊、各分局等單位,以拍攝微電影方式,宣導預防犯罪理念,強化預防犯罪宣導及警政行銷力道,要讓民眾了解北市警局各項重要治安策略與成果,但拍出來的作品評核分數未達60分,承辦人及主管竟會被記申誡。
該計劃書中指出,各單位必須選出「微電影拍攝」、「影片後製」、「美工(廣告)設計」專長之員警,成立微電影製作小組,整個執行時間僅為期50天。該計畫目的是為培養警局「微電影製作小組」本身製作影片宣導能力,有關微電影拍攝、製作,各單位得獨立製作,「切勿委外、浪費公帑」。
▲北市警局要求各單位拍攝微電影,但評核成績未達標準就會被記申誡。(圖/記者張曼蘋翻攝,下同)
而微電影比賽評核成績獎勵及懲處標準分為,「特優95分以上」、「優等90至94分」、「甲等80至89分」以及「乙等79分以下」等4種,特優還可得獎勵金5萬元、優等得獎勵金4萬元、甲等則有3萬元獎勵金,而獲獎的前7名承辦人、出力人員及主管也將獲得嘉獎勉勵。
不過,評核成績60分未達70分的作品,承辦人會被記申誡一次,至於成績未達60分的單位,承辦人會被記申誡2次、業務主管則申誡一次。對此,讓基層員警大嘆,除工作增加外,沒拍好還會被記申誡,有點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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