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庠鈺吸金遭收押,精品包曾遭法拍。(圖/翻攝自台北地檢署)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吸金上百億元的「鼎立集團吸金案」,總裁秦庠鈺二審遭重判有期徒刑11年,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3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但秦庠鈺早在案件上訴三審期間,去年5月就棄保潛逃遭到通緝,疑似藏匿大陸。
最高法院這次一併確定同案二十餘名被告涉案部分,分別處有期徒刑9年到1年10月不等的刑期。
秦男原名秦家玉,多年前在台中經營公司不善欠下大筆債務,遂在11年前模仿其他吸金集團的手法,成立「鼎立國際集團」,由秦男自任總裁,並以「金圓互助會」、「金圓保本型儲蓄專案」等金融性投資產品,吸引民眾投資。集團打出23%到220%的年利率招攬會員,外加「50萬元為1單位之借款專案」、「短期借款」、「常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保證買回」等方案,短短3年多招募2萬多名會員,吸金達到136億餘元。
秦男將不法所得轉買4百多筆不動產,並成立十多家子公司,購買數十個愛馬仕皮包、名錶,另外還借出17億參與「碩天股票炒作案」,也借款數千萬元給予太子汽車許勝發、藝人吳宗憲;秦男也分別以數千萬元投資吳宗憲的「阿爾發光子科技公司」與「傑克傳播經紀公司」。另外秦男也以集團名義,投資國片電影「殺手歐陽盆栽」。
全案6年多前爆發,秦男遭檢調單位聲請羈押,並查扣秦男所有之名牌皮包、手錶。未免判刑確定後執行不到,檢方在起訴後,創下先例,拍賣查扣的16個愛馬仕柏金包。當時市價600餘萬元的柏金包,最後總計拍得1000餘萬,創下紀錄。
而秦男犯下的鼎立吸金案,一審重判有期徒刑8年半,2015年底的二審改加重為有期徒刑11年,最高法院今日維持二審刑度,判刑定讞。而秦男另外也在桃園地區犯下「匯鉅公司」吸金案,最高法院去年底判刑3年10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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