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外觀。(圖/資料照/翻攝自桃園地檢署官網)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謝姓男子原本有一份染整廠的穩定工作,但卻漸漸染上酒癮,2年多來4度因為酒駕被抓被判刑,小擦撞事故更是不斷,被資遣後靠打零工生活,但錢都拿去買酒,最誇張的一次還把女兒忘在小吃店,妻子受不了訴請離婚,桃園地院法官因此判准離婚,小孩監護權給媽媽。
據《聯合報》報導,謝姓男子本來在染整廠工作,但因為常常喝酒誤事遭到資遣,失業後的他偶而做零工,但是都把錢拿去買酒喝,2年多來還常常因為酒駕發生小擦撞,甚至4次被逮,第4次更被判刑7個月,必須要入監服刑,沒想到出獄酗酒習性沒改,有一次甚至把女兒帶出門喝酒,卻把女兒留在小吃店,忘了帶回家。
謝男妻子受不了丈夫長期喝酒,又不工作也沒有負擔任何家計,甚至還會家暴,讓她很沒有安全感,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謝男在庭上還說,「喝酒是要抒解苦悶和以前工作受的傷痛。」但法官認為,謝男的行為已經嚴重擾亂家庭,因此判准離婚,女兒的監護權給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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