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男每次接送小美時,都會在公司旁的暗巷野戰,圖非當事人。(示意圖/取自pakutaso網站)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26歲葉姓男子接送女同事小美(化名)後,在公司一旁的暗巷野戰,事後還到對方家中繼續,卻被對方指控性侵。檢方表示,小美稱遭性侵後,還是和葉男密集往來,因此不起訴葉。
據《聯合報》報導,檢方偵辦時,葉男坦承與小美多次發生性行為,他自5月2日起連續3天接送對方上下班時,在公司旁邊的暗巷激戰共3次;事後還應邀到對方家中,「很自然」的嘿咻1次。
小美先指控遭到葉男性侵,但偵辦時又改口和對方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關係,是因為丈夫要她去報案,她擔心離婚才會出此下策。
檢方表示,由於小美的供詞前後不一,且她被性侵後還是頻繁與葉男往來、聊天,情形可疑有違常理,因此不起訴葉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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