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初嚐禁果就染上菜花。(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15歲女孩小花(化名)去年4月23日透過臉書認識了男網友,2人約見面後,便在相識的第3天就和對方發生關係了,但過了5個月之後,下體竟然長出了尖型濕疣(俗稱菜花),被母親發現逼問之下才坦承嚐了禁果;少女媽媽一氣之下報警處理。
案件審理期間,男子表示,去年5月初才和少女開始交往,兩人只發生過一次性行為,但強調並不知道對方年紀只有15歲,加上女方打扮都相當成熟,所以就沒有多問。
對於男子的說詞,小花提到,與對方認識的2、3天後就發生過一次關係了,不過從那次之後就沒有了,且男方在就以「年齡差距太大,是不同世界的人」為藉口提分手;此外,她非常確定發生關係的時間點就在滿16歲生日前,且就在第一次與對方碰面時告知過生日在4月底了。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男方在兩人發生關係前就已經知道小花年紀,卻還辯稱雙方5月才開始交往,且還否認自己犯行,態度相當不佳,並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判5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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