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胸示意圖。(圖/記者蔡紹堅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陳姓男子於新北市一所高中擔任代課老師,105年1月29日邀約16歲女學生小美(化名),隔天一同參觀電玩展,在晚上到麥當勞用餐時,竟然在車內環抱住對方,還搓揉胸部3、5分鐘,一邊說「妳身體很香、胸部很大」。新北地院依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10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男於新北市一所高中擔任數學代課老師,在寒假期間透過Line邀約小美,隔天一起到世貿看電玩展,逛完展覽後又到西門町逛街,直到下午5時許對方準備去補習,因此前往新莊區的麥當勞準備吃晚餐,原本在路上聊天都很正常。
等到停好車後,陳男突然說先不要下車,並且向小美吐露自己感情不順,因此心情不好,可不可以抱一下,小美同意之後,就直接用雙手環抱,還不顧對方反抗,用力揉、抓、搓胸部,一邊說「你身體很香、胸部很大、你自己都不會這樣揉你的胸部嗎」,一邊喘氣又發出呻吟的聲音。
小美嚇到腦中一片空白,就算陳男在車上哀求「原諒我」,也不發一語沒有回話,只是默默搖頭,事後只在返校日上向一名好友訴苦,曾被男性友人襲胸,但沒有說出老師的身分。直到開學之後,西班牙課的王老師發現,小美上課時突然大哭,經詢問後才得知實情。學校迅速召開性平會調查,並且請陳男收拾東西離開學校。
雖然陳男只承認對小美有情愫,經對方同意才擁抱,雖然試圖親吻但被拒絕,否認有襲胸行為。新北市地院調查後,小美的朋友表示,小美個性變得沒有以前活潑;小美的父親也證稱,女兒開始對男性產生恐懼,連父親的手都不敢牽,檢察官認定陳男明知小美才16歲,卻為滿足性慾之意圖摸胸,依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10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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