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男拿寵物貓誘引女網友小美回家性侵得逞。(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楊姓男子以家中的寵物貓引誘女網友小美(化名)到家中過夜,卻趁晚上同床時多次性騷擾對方,最後性侵得逞。台中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楊男2年徒刑,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楊男106年1月透過交友軟體beetalk結識小美,並在同月8日騎車載對方到台中某大學附近吃消夜;期間,楊男以看他家中的寵物貓為由邀約,誘引小美到家中過夜,讓喜愛貓咪的對方沒有防備就答應。
楊男同月9日凌晨帶著小美回家後,讓對方在家中與貓遊玩,他則在一旁獨自玩著電腦遊戲,直到對方想睡,才雙雙躺在床上。不料,楊男趁機以下體不斷磨蹭小美的臀部,即使對方拒絕也完全不停止,還將背對的小美硬轉向自己強吻,想進一步嘿咻時遭拒才停下動作。
▲小美睡到一半被對方性侵得逞,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見小美要求回家,楊男卻說,「我現在很累,明天早上再帶妳回去」,讓對方不得不繼續躺回床上。但楊男卻整晚不斷重複騷擾的行為,還強扳開對方的大腿,準備硬上。
「除非你戴套,不然你不准碰我」,小美被折磨整夜後說道,讓聽到這句話的楊男馬上下床尋找保險套,但發現家中沒有後便躺回床上睡覺,小美也因此慶幸得救。
不料,楊男竟趁小美熟睡時,無套性侵對方,導致對方驚醒後不斷哭泣,但他並沒因此停下動作,直到完事才叫對方自己去廁所清洗,並載她回家。事後,小美發現被楊男刪除好友,身心受創的她被家人發現行為有異,才讓案情曝光、憤而提告。
法官表示,楊男不尊重女性身體與性自主權,但審酌其犯罪手段未達暴力方式實施,也私下和小美和解,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2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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