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客運示意圖。(示意圖/記者蔡玟君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近年國道客運車禍頻傳,為加強警惕,國光客運召開勞資會議提議,修改「駕駛員行車事故損害賠償要點」,未來國光客運若發生追撞事故,駕駛員將全額自費賠償。消息一出,有國光客運的運將無奈表示,「既然你不把我們當人看,我也對你不好意思了」。
據《TVBS》報導,國光客運的「駕駛員行車事故損害賠償要點」規範中,一年內駕駛若發生事故,要負責保險理賠之外的30%賠償、第2次則是60%,第3次後才是全額負責;但修改的新條文規定,只要警方裁決駕駛有肇事責任,駕駛就必須負責全部的賠償。
根據公路總局統計數據顯示,國光客運民國103、104年各有1件車禍事故,民國105年則有2起。國光客運則表示,車子都已配備防撞警示裝置,才會實施這項規定。
對此,國光客運的駕駛員非常不滿說,光是車頭的維修費就要從2萬至60萬不等,對他們來說難以負荷。有運將透露,這項新規定會引起離職潮,將來可能會影響整體營運,「我們代表和我們說自求多福啦,你不把我當人看,我也對你不好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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