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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環警聯合稽查 工廠污染7家開罰1家勒令停工1家法辦

▲環警聯合稽查工廠污染,7家開罰、1家勒令停工、1家法辦。(圖/環保局提供)

▲環警聯合稽查工廠污染,7家開罰、1家勒令停工、1家法辦。(圖/環保局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環保局9日會同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共60餘人,兵分8路同步稽查永康區、仁德區、安南區及安定區8家工廠,查獲7家工廠分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廢棄物清理法等法規。

稽查人員蒐證後均予開單告發,最高可處300萬元,其中1家工廠另被勒令停工,1家依法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長期監控有污染之虞的工廠,9日展開環警聯合稽查行動,在仁德區查獲1家再利用塑膠廢棄物工廠,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擅自處理廢塑膠並露天貯存廢棄物,無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的設備,貯存區無中文標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單告發並命停業,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

1家瀝青工廠,將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填工廠後方的漁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環保局調查後將負責人及漁塭地主,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函送法辦。1家未取得再利用許可證的工廠,擅自處理事業廢棄物,未依廠區配置圖位置貯存,違反廢清法,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將各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還有1家工廠未依規定頻率網路申報廢棄物產生、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處6000至300萬元罰鍰。1家工廠未登載底渣、貯存廠內未標示,廢油混合物未妥善收集已污染水溝,分別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2家工廠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分別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環境保護,人人有責」,裁罰只是手段,希望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環檢警結盟將繼續無預警行動,不分晝夜加強打擊環境犯罪行為。民眾若發現任何環境犯罪行為,請立即通報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共同打擊不法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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