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吵架到半夜...鄰居探頭問一句 慘被踹門痛毆下肢癱瘓

▲▼高雄地院,高雄地檢署。(圖/翻攝自Google Maps)

▲高雄地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s)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有前科的31歲王姓男子,去年10月深夜在住處和女友發生爭吵,住在樓下的戚姓鄰居不滿睡夢中被吵醒,從陽台探頭怒斥「你們是要吵多久」。王男不滿,竟衝下樓猛踹戚男房門,與他爆發扭打,過程中戚男摔落樓梯間,導致全身多處骨折、下肢癱瘓。高雄地檢署偵結,依重傷害罪將王男起訴。

王男先前曾涉犯殺人未遂罪遭判刑6年,服刑至前年才出獄。但王男不知悔改,於去年10月12日晚間酒後,與女友在高市前鎮區公寓3樓發生爭吵,2人一直吵到隔天凌晨1時許,引發樓下戚姓男子不滿,從陽台探頭怒喊「你們是要吵多久」。

王男聽見後,立刻衝下樓猛踹戚男住處的鐵門洩憤,雙方因此爆發口角,並在公寓樓梯間互毆。扭打過程中,2人雙雙跌落樓梯間,王男身體坐在戚男身上,但2人仍持續出拳互毆對方。

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處理,將受傷的戚男送往醫院,結果戚男右眼眶、鼻骨、肋骨和頸椎都骨折,造成他下肢癱瘓,生活沒辦法自理,住進護理之家接受長期照護。王男到案後坦承打人害對方摔成重傷,高雄地檢署偵結,依重傷害罪將王男起訴,並請求法院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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