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提議開放150cc機車路權,但交通部認為應維持現行規定。(圖/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開放150cc機車路權」,直指別再說交通工具有問題,有問題是官員思想,路是人民共享並不是把機車族列為次等公民。因該提案獲得5178人附議通過,交通部在規定期間內給出回應表示,國內駕駛人行車禮讓環境尚未成熟,現階段尚宜維持現行規定。
民眾要求開放150cc機車路權,根據提議內容指出,150cc以上級距車輛足以應付得了快車道(限速40、50、60、70公里)/高架(限速70- 80公里)/快速、道路、公路(限速70、80、90公里),但受限規定,30分鐘能到的路程卻要花費1個多少小時路程,別再說交通工具有問題,有問題是官員思想,有問題跟交通工具駕駛人素養跟觀念。
▲民眾提議開放150cc機車路權,交通部依規定給出回應。(圖/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由於該提案獲得5178人附議通過,依照規定,交通部需在2個月內給出回應。交通部表示,提案訴求開放150cc機車路權,可分兩面向說明。
就汽缸總排氣量150立方公分至250立方公分的普通重型機車行駛快速公路部分,考量其速限高,且機車無車體保護及國內駕駛人行車禮讓環境尚未成熟下,倘開放該等普通重型機車行駛快速公路,因高速行駛使視界角度縮小、視野死角變大,加上其操控穩定性考量,將使機車駕駛人面臨比汽車更大的安全威脅。且若發生事故其傷亡程度將更比一般道路嚴重,經交通部參酌各單位意見審慎考量後,現階段尚宜維持現行規定。
▲交通部指出,重機機車無車體保護,且國內駕駛人行車禮讓環境尚未成熟, 若發生事故其傷亡程度將更比一般道路嚴重。(圖/資料照/記者林裕豐攝)
至於各地方政府主管的快速道路、高架或快車道等部分,交通部尊重各地方政府依道路交通環境現況,因地制宜綜合評估後之相關交通管理規劃。
另就汽缸總排氣量逾250立方公分的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部分,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6項已規定,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定,已可依相關標誌標線號誌規定行駛於快車道、快速道路、快速公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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