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阿義(化名)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才就讀國中二年級的女友,交往期間他數次前往對方位於桃園市的住家約會,並發生4次性行為,沒想到女友的父親突然返家,他連衣服都來不及穿,只穿著一件內褲就躲到陽台,無奈最後還是被當場抓包,因此挨告妨害性自主。
▲阿義深夜到女友家親熱,結果反而被對方父親抓包。(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阿義去年8月透過手機交友軟體「BEE TALK」認識一名國中二年級的女學生,兩人聊得很投緣,相處一段時間後就發展為情侶,也經常相約見面,去年9月初還在女方住家3樓的房間發生第一次性行為,同年9月中旬及10月又發生第二、第三次性行為。
感情正甜蜜的兩人同年10月14日凌晨3時30分左右發生第四次性行為,沒想到剛辦完事還在親熱時女友的父親突然返家,由於事發突然,阿義連衣服都來不及穿就急忙躲到陽台的曬衣間。
▲阿義與小女友是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
少女的父親發現女兒4樓的房間突然上鎖,覺得情況有異於是進入房間察看,赫然看到幾件陌生的男性衣物,加上女兒神情怪異,進一步檢查就在陽台抓到只穿著一件內褲的阿義,兩人也當場坦承剛嘿咻完。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阿義與少女交往時就知道對方僅就讀國中二年級,是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他身為成年人卻無法克制自己的情慾,與少女發生4次性行為,但考量到兩人是情侶,與單純宣洩個人性慾的情況不同,加上事後也以50萬元與女方父母達成和解,因此依法判刑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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