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東港一間休閒農場的許姓負責人,兩年前涉嫌騷擾實習生小美(化名)被屏東地檢起訴。面對這樣的結果,在農場擔任執行長的許男兒子在臉書紓發情緒罵「問題學生」,這讓受害人感到不舒服,遭一狀告上法院。
判決書指出,對於爸爸被起訴,許男兒子在臉書寫下,「被婊了。被品性惡劣私生活混亂手上缺零用錢的問題學生婊,也被嗜血的媒體婊。太多剪接斷章取義扭曲事實,我們將採取法律行動,朋友謝謝關心。如果你聽到什麼請不用為我們辯解,現在的媒體產物笑笑就好。如果你沒聽到那就算了無須追查。目前已進入法律程序,事實自有公評,你相信我就好,謝謝你。」事後,被小美看到,認為自己遭到糟蹋,憤而提告。
案件審理期間,許兒提到,之所以會寫下這樣的文字,是因為當時爸爸遭到起訴,所以一時情緒控制不住才會寫出這些話,但是後來發現不太妥當之後就有立刻刪除了。
屏東地院認為,公開場所的謾罵或嘲弄就足以讓人感到不舒服,也足以對人產生負面評價,而被告又是在臉書的公開也頁面發表文字,供不特定人得以隨時觀覽,所以認定為惡意散布不實謠言,依誹謗罪判處拘役4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不得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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