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門」走後門案二審判決 崔順實判刑3年

2017年11月14日 12:13

▲▼崔順實讓女兒走後門讀名校,被判刑3年。(圖/路透社)

崔順實讓女兒走後門讀名校,二審維持原判徒刑3年。(圖/路透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韓聯社」報導,首爾高等法院周二(14日) 對「閨蜜門」主角崔順實之女鄭維羅「特招入學」一案宣判,裁定駁回被告人崔順實的上訴,維持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涉嫌妨礙業務等罪名判處崔順實3年有期徒刑的判決。

此外,梨花女子大學前校長崔京姬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同樣維持一審判決。

今年6月23日上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崔順實之女「特招入學」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崔順實因涉嫌妨礙業務等罪名, 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梨花女子大學前任校長崔京姬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梨花女子大學前入學處處長被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 2015年,崔順實利用她跟朴槿惠的關係,幫助女兒鄭維羅「走後門」進入南韓名校梨花女子大學。

鄭維羅在校期間種種「耍大牌」的行為引發師生抗議,校長引咎辭職,鄭維羅最終被校方取消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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