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主委、政委陳美伶。(圖/政院直播畫面)
記者張暐珩/台北報導
行政院14日召開「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其中,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在法規鬆綁部分提到兩項重大突破,包括放寬事業場所外上班的勞工,不一定要以打卡方式作為出勤證明,雇主可與勞工約定出勤紀錄記載的最適作法,未來不僅是新聞媒體工作者、電傳勞動工作者、外勤業務員及汽車駕駛,只要經常在外工作勞工都可適用。
勞動部預定在本月底修正「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大幅鬆綁幾項重點:
一、放寬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凡受僱於各業在事業場所外的工作勞工,雇主均得依該指導原則,與勞工約定出勤紀錄記載的最適作法,不一定以打卡方式做為出勤證明
二、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部分,放寬醫護人員任用規定。勞工人數50至299人的事業單位,得以特約方式配置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勞工人數浮動未固定為30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如短期性、臨時性工作、派遣人員)亦得以特約方式辦理,增加企業人力運用彈性及擴大受照顧勞工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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