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二女補習遭狼師誘姦。(示意圖/取自pakutaso)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國中和補習班擔任老師的阿明(化名)前年在補習班內,誘姦14歲女學生小蓉(化名),還二度帶她上摩鐵,共發生過三次性關係,事後被女學生母親發現惡行,全案因而曝光。台中高分院考量該名狼師已和女學生父母和解,判刑2年、緩刑5年,不過,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據《自由時報》報導,阿明在補教業工作外,也在台中市一間國中擔任代課老師,卻利用女學生對男女關係懵懂、憧憬,以及對老師的崇拜心理,在補習班內引誘對方嘿咻,還帶她上摩鐵,事後因小蓉媽媽驚覺不對勁,趕緊通知校方,調查後果真發現女兒失身。
由於阿明接受庭訊時承認犯行,台中高分院痛批他罔顧師道,濫用學生對老師的尊崇洩慾,但考量已與對方達成和解,且願意以不再與該名女學生接觸為條件換取緩刑,最高法院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刑2年、緩刑5年,全案確定。
▼狼師還帶學生到摩鐵嘿咻。(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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