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友辰/義大提258億國賠 司法對行政恣意的棒喝!

義大遊樂世界。(圖/取自義大世界臉書)

▲義大世界開發案遭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全面禁建,最高行政法院判義大勝訴,義大提出258億國賠。(圖/翻攝自義大世界臉書)

根據媒體報導,義大世界開發案遭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全面禁建,雙方纏訟多年,案經最高行政法院在去年5月判決義大勝訴(105年度判字第262號),工務局不服聲請再審,而最高行政法院於今年7月認為再審之訴無法通過門檻審查,認顯無理由予以駁回(106年度判字第405號),義大遂於日前向高雄市政府提出258.77億元鉅額國家賠償,引發各界高度關注。

過去,人民基於憲法保障的權利,遭受公權力侵害提起行政訴訟後,因敗訴率極高,導致行政法院往往被譏為「敗訴法院」。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人民跟政府打官司,竟然贏了,行政法院針對未依法行政的工務局,要求其應作成准予義大開工之行政處分,適任發揮公正平亭曲直的司法功能,扭轉了「官官相護」的負面印象,令人讚許!

義大對外表示,有關全區管制案的國家賠償,係根據上開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262號確定判決為請求,而該判決指出,政府依法僅能就各該超容積個案分別處理,不得對義大世界開發案內其他合法建案或土地為全面禁止開發行為之處分,從而認定工務局的作法已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欠缺正當合理之關連性,且違反比例原則。因此,義大主張工務局無視最高行政法院確定判決,行政權無限擴張,堅持全面禁止開發行為的管制明顯違法,其造成義大世界開發案全面停擺,損失巨大,決定依法對高雄市政府提出國賠訴訟,業界甚受鼓舞。

按「民不與官鬥」是老百姓自古以來普遍的心態,一來認為打官司勞民傷財、曠日廢時;二來企業需要跟政府機關打交道,因此往往吃了虧也沒輒,只有摸摸鼻子認了,不敢甘冒大不諱,得罪父母官。不過,行政訴訟擔負保障人民權益,確保國家行政權合法行使的重責大任,理應堅守權力分立的原則,發揮獨立審判的精神,絕不能偏向一方,成為不公不義的背書者,人民對違法悖理的行政處分,亦不應伏首待誅,讓權利睡著了。這次義大透過行政訴訟據理力爭獲得勝訴,更進一步請求國家賠償,其在捍衛自身權益上,不畏懼和政府打官司的勇氣值得肯定。

可惜的是,台灣少數公務員仍舊停留在凡事「我說了算」的老大心態,而未注意到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以這次的義大國賠案為例,姑且不論如此鉅額的賠償金是否能夠全數獲得法院認可,乃未定之天,但未來法院一旦判賠,國賠金額大部分除了由全民埋單外,若公務員執行公權力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不僅要負起行政違失責任,亦可能成為被求償的對象,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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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友辰,執業律師、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著有《蘇建和案21年生死簿》。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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