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民進黨中央黨部竊案的韓國籍竊嫌曹準基於烏來山區落網。(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民進黨中央黨部竊案主嫌,韓國籍男子曹準基(CHO-JUN-KI)今天一審宣判,台北地院認定他犯下竊盜、違法入境兩項罪名,合併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犯罪所得新台幣9萬元與日幣2萬元沒收,可上訴。
本案於今年8月2日凌晨發生,民進黨中央黨部所在華山大樓8樓因大門未鎖,遭人入侵行竊。經過清查後,發現損失新台幣9萬元與日幣2萬元,至於其他重要文件與設備,並未失竊或遭破壞。
案發後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鎖定南韓籍國際慣竊曹準基進行追查,曹嫌因為在韓國犯案20餘起,遭韓國註銷護照。但他仍藉機跨越機場查驗台後,潛入我國境內,警方也發現曹嫌曾經出現在桃園機場、台北市萬華地區等地點,最後在6日以大批警力封鎖新北市烏來山區,順利逮捕曹嫌與他的韓國籍女友。經過檢方複訊後,曹嫌遭到聲請羈押獲准,至於韓籍女友獲得無保請回。
案件於檢方偵辦期間,曹嫌還以檢方違法逮捕為由,聲請提審,但遭駁回。檢方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簡易判決處刑。
案件進入台北地院一審審理,法院審理時,曹嫌坦承犯行。全案於16日宣判,法院認定曹嫌犯下竊盜罪,處有期徒刑4月,另犯未經許可入境罪,處有期徒刑3月,均可易科罰金,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令犯罪所得宣告沒收,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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