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周邊。(圖/記者葉佳華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柯市府高層多次密會遠雄大巨蛋相關人員,引發外界批評;外界也質疑,前台北市長馬英九任內與遠雄會面都有相關影音紀錄,何以柯市府沒有?對此,北市法務局長袁秀慧16日澄清,馬英九會見趙藤雄等「本來就沒有錄音」,目前流出的都是前財政局長李述德轉述的音檔; 她強調,目前沒有法律規定民選首長在會面時要有要錄音錄影,「過去不會有,以後也不會有。」
由於連日來因為大巨蛋案密會疑雲頻遭挨打,北市府16日上午大陣仗召開記者會,公布大巨蛋三年來所有會議備忘錄。當中包括去年終約大限前9月5日到9月9日,原先市府已在9月5日決定解約,但遠雄董事長趙藤雄6日、7日主動釋出善意,兩度入府表示願意配合後續都審、環評審查,市府便在8日宣布給遠雄再一次機會、續建大巨蛋。
14年前馬英九在任時,北市府應得的大巨蛋開發及營運權利金歸零。檢視錄音檔,日前遭起訴的前財政局長李述德曾在議約會議時脫口,「府裡高層認為乾脆這部分我們就不提,他(廠商)也不提,我們也不去要求了」,引發外界質疑是北市高層與遠雄私下喬蛋。
▲北市府公布大巨蛋會議紀錄,副市長鄧家基主持會議。(圖/北市府提供)
「請大家回想一下,我們真的有聽過『馬英九錄音』這件事情嗎?」袁秀慧表示,這其實是誤解,當時講的錄音是李述德在主持甄審會議跟議約小組會議時的錄音,是依法市府官員或是府外委員來參與甄審會議時,一定會做這樣的錄音錄影,「避免後續有沒有選上的廠商來爭執有司法訴訟的必要。」
袁秀慧說,如果是市長的拜會一般是不會有錄音的存在,「但是依《行政程序法》該有會議紀錄的會做成會議記錄」;她表示,私自錄音錄影在《刑法》上構成妨礙秘密,市府若需要錄音錄影,會明確告知當事人。
「目前沒有法律規定民選首長在會面時要有要錄音錄影。」袁秀慧表示,依《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內的會面如做陳情、會議等或是有業務來往,市府都會做成會議記錄。她強調,除非法律特別規定,不然市府不會做所謂的錄音錄影,「過去不會有以後也不會有市長見面都有錄音錄影的狀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