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市就讀國小五年級的小玉(化名)在走廊上跌倒,導致1顆牙齒錯位、2顆骨折,身上還有多處挫傷,由於她是遭人從後方撞擊,因此沒有看到是誰撞倒她,其他同學都說是同班的阿明(化名)撞人,於是當時也在場的林姓女同學就向老師說是阿明做的。不過,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僅憑「大家說是他」就認定是阿明,又沒有其他能佐證的證據,實在難以令人信服,因此駁回小玉父母求償200萬元的告訴。
▲小玉的父母向阿明的家長連帶求償2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圖/達志/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玉2015年10月12日下午第2節下課時與同學在走廊上爭相奔跑到遊戲場,卻在二班和三班教室外的走廊遭人故意從後方撞擊而跌倒,造成1顆牙齒錯位、2顆牙齒骨折,臉部、上嘴唇以及四肢多處挫傷,後續追蹤治療發現左上、右上正中門牙牙冠皆斷裂,右上側門牙側方脫位及齒槽骨斷裂等。小玉的父母氣得提告求償3566元醫療費、700元停車費以及200萬元精神撫慰金,且她因為這起事件失眠,也有受到精神撫慰金1元的損害。
不過,遭指控撞傷人的阿明矢口否認。黃姓班導師證稱,當天她在教室裡改作業,班上一名林姓同學跑來告訴她小玉受傷了,「林同學第一次找我時有說小玉是被阿明撞到,我問阿明,『你自己撞到人都不知道嗎?』他當下沒有回話,於是我就打電話給雙方的家長,家長離開後我再問全班小朋友有沒有人看到阿明撞倒小玉,幾個事發在附近的同學都說沒有,林同學這才改口說她看到時小玉已經坐在地上。」
▲雖然同學們都沒有看到阿明故意推倒小玉,但因為他當下沒有說話,大家就認為是他做的。(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黃姓班導提到,她隔天再次問林同學為什麼一開始要說是阿明撞傷人,「她說因為小玉跌倒的當下很多人在討論這件事,阿明沒有說話,他們就認為是阿明做的,但問她到底是誰說的,她也說不知道。」而小玉因為傷勢不輕,事發後一週都沒有來上課,「我打電話問小玉撞到她的那個人是從左邊還是右邊經過,她說從右邊,我又問她有沒有印象被人撞到,她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由於向老師報告事發經過的林姓同學對大多數的問題都回答不知道,也沒有其他同學明確看到阿明故意撞倒小玉,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整起事件缺乏證據,不能僅憑「大家都說是他」就認定阿明有撞人,日前裁定阿明及其家長不用連帶賠償2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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