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校退伍到學校任職,慘遭同事罵「雙薪肥貓」。(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間科技大學的陳姓助理教授因校內施工問題,導致研究室遭上鎖,剛好又與他投稿論文撞期,一時不滿,突然辱罵從中校退伍的劉姓總務長「雙薪肥貓」,對方依公然侮辱罪嫌提告。不過,士林地院法官認定,「雙薪肥貓」在台灣多指退休軍公教,退休後轉往民間任職,領有雙份薪水,未必具有貶意,判陳姓助理教授無罪。
當時因為教師研究室要施工進行隔音加強,校方在施工近一個月前曾透過電子郵件及書面通知等方式,要求各教師暫時搬離清空研究室,不料當天負責修繕事務的劉姓總務長發現研究室上鎖,請陳男來打開,但雙方卻發生口角,陳男在爭吵過程當中酸劉男是中校教官退伍「是個雙薪肥貓」,劉男不滿一狀告上法院,提告公然侮辱。
陳男挨告後坦承有說這些話,但供稱只是陳述事實,加上「雙薪肥貓」在新聞報導上指的是已領月退休金,又在政府機關或學校領取薪資,本身沒有負面評價,並沒有侮辱的意思。
然而,判決指出,「肥貓」源自英文的fat cat,原本是指公司經營不善,公司的高階經理人卻坐領高薪,而在台灣「雙薪、肥貓」,多指退休公教人員退休後轉任民間機構,因此領有雙份薪水。而劉男自陸軍中校退伍,並領有退休俸,在科大任職,確實領有雙薪。
合議庭認為,劉男工作認真,把軍中經驗帶進大學,陳認為不合理,陳男所要強調的可能與其軍人出身而對大學事務不熟稔有關,因而批評「雙薪肥貓」,但只提及一次,如果他要羞辱劉男,應該會反覆使用此詞藉題發揮,,但他並未繼續借題發揮,難認主觀上有侮辱犯意,依此判決無公然侮辱之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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