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警方實施酒測勤務畫面。(圖/記者林世文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近日媒體報載,有民眾遇員警攔查酒駕勤務,以臨時停車且鎖車內拒絕酒測,但法官竟判決9萬罰鍰免罰。交通部表示,對此深表遺憾!國內幾次案例,法官在判決上的寬鬆,已深深打擊員警士氣與政府作為。為繼續支持交通員警強力執法取締酒後駕車,正進行加重處罰酒駕的相關修法,呼籲社會支持修法。
一名劉姓男子去年在北市警方酒測攔檢點前方2、3百公尺處停車,任憑員警拍打車窗、二次放置勸導警告書,他都不理會,警方開出拒絕酒測罰單9萬元,劉男提告抗罰。一審認為警方是主觀臆測劉男酒駕,撤銷罰單,交通裁決所上訴,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支持前審見解,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自鎖車內躲酒測免罰事件竟獲法院認證,判決引起外界譁然,對此,交通部發出新聞稿表示,深表遺憾!交通部指出,對於「拒絕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現況除應課予罰鍰9萬元外,並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該駕駛執照。處罰遠較酒測超標者更為嚴厲,目的在於預防可能的酒駕者危害他人,若駕駛人拒絕酒測反而獲得寬典,無異是在鼓勵駕駛人的投機行為。
與國外執行酒駕處罰的嚴厲比較,日本與韓國均已對同車乘客採連坐法;美國華盛頓州將酒駕視為「犯罪行為」,撞人致死可判一級謀殺罪,各國對酒駕採加重處罰與嚴格執法而產生了防制效果。
交通部說,反觀國內最近幾次的法院判決,法官在判決上的寬鬆,已深深打擊員警士氣與政府作為。交部呼籲酒駕零容忍,期盼社會大眾繼續支持加重處罰酒駕的相關修法。
▲交通部正參考國外案例進行修法,除提高罰款外,也新增處罰同車乘客等規定,希望遏止酒駕發生。(圖/記者林世文攝)
為支持交通員警強力執法取締酒後駕車,交通部目前也參考國外案例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修法重點包括提高最低罰鍰額度;及酒駕違規累犯、拒絕酒測者除提高罰款額度外,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立刻沒入車輛、吊銷駕照;同時新增「處罰同車乘客」及「酒駕者限駕特殊車牌車輛」。目前條文內容已送交立法院審查,期能有效遏止規避拒絕酒測投機行為。
▲近年來取締酒駕相關統計。(圖/交通部提供)
交通部指出,多年以來交通部對於酒駕防制秉持「零容忍」態度,交通部長賀陳旦更強調防制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一個都不能少(一秒都不要放過…)」,協商中央部會與各縣市道安會報戮力創新教育宣導、員警強力執法防制酒駕,近5年已有效降低國人30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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