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自行車賽「不用強制通報縣市府」 今年2追風騎士命喪公路

圖文/鏡週刊

近年運動風潮盛行,教育部體育署為路跑活動制定《辦理路跑活動應注意事項》,但同樣熱門的自行車活動卻無專法可管,只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最基本的行車守則,對於活動部分更沒有強制規定主辦單位必須向縣市政府報備,今年已有2位追風騎士喪命,自行車參賽者只能自求多福。

【鐵馬族命喪公路】無法可管 追風騎士只能自求多福

今年9月,台灣自行車協會再次舉辦「拜訪日月潭」活動,行經草里隧道時自摔倒地,在案發當下尚有呼吸心跳,送到醫院時卻已無生命跡象。家屬質疑該協會準備的救護車沒有急救設備,醫護人員更未在第一時間搶救害洪紹鈞喪命。

但洪紹鈞並非特例,今年1月,台灣自行車協會舉辦「2017挑戰大三元」的活動,但卻因為交通疏導不力,也未申請交通管制,造成飆車族出現在活動行經的道路上,並逆向撞上騎在對向的車友林美玲,林美玲身受重傷,送醫7日後不治。

協會理事長林耀彰事後不悔改過錯,辯稱協會已仁至義盡,對於家屬指控,他還說:「他們就是死要錢嘛!錢不夠可以談啊!但是這樣爆料對我們傷害真得很大!」敷衍態度令人髮指。

台灣自行車協會接連舉辦多項大型自行車比賽,卻是只收錢不管制,連路權都沒有申請。

而意外頻傳似乎沒讓台灣自行車協會得到教訓,11月初,該會舉辦「雙塔520」、「北高380」2項長程活動,卻都沒有依規定路權,反而以交通疏導取代交管,再次置參賽者於喪命的危險之中。公路總局雖聲稱「違法就開罰」,但活動結束已近半個月,至今未見主管單位有任何動作。

主辦單位的便宜行事還是起因於官方無法可管,近年運動風潮興起,路跑活動有法規管制,自行車卻只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最基本的行車守則,對於活動的部分並無強制規定主辦單位必須向縣市政府報備,主管機關也不能強迫主辦單位須改進複檢。

自行車比賽一年出2條人命,如今卻仍無專法保護參賽者,受害家屬呼籲政府訂立完整法規保護追風騎士,別讓更多自行車愛好者魂斷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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